售票员掐死教授女儿引发的索赔案终审宣判,当事司售人员及
北京巴士股份有限公司被一中院判赔偿75万元。
清华大学物理系晏教授夫妇因女儿被巴士公司售票员掐死,而向当事司售人员及北京巴士股份有限公司索赔案昨天上午终审。市一中院在判决中突破以往的判决书模式及赔偿数额,不但以法院的名义对晏教授表示同情,同时还撤销了原赔偿10万元精神损害金的一审判决,改判赔偿30万元,加上其余项目的45万元赔偿,晏教授夫妇共获赔75万元。
记者了解到,就目前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类案件的情况,一审法院判定的10万元精神抚慰金已经是高限了。但市一中院认为,精神损害赔偿的立法本意是对于生者因精神受到强烈刺激、伤害而予以抚慰,而并非是对生命价值的补偿。晏教授夫妇老年得女,却又失去,今后将无法再生育。这种后果对他们的精神刺激是巨大的,使其遭受的精神痛苦是异常剧烈的,必须予以充分的抚慰。
案件回放
2005年10月4日,晏教授13岁的女儿与726路公交车女售票员朱玉琴发生口角,朱玉琴把晏教授女儿掐倒在地上,后经抢救无效身亡。
2006年5月,朱玉琴被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死缓,目前正在北京女子监狱服刑。刑事案终结后,晏教授夫妇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索赔300多万。
(责任编辑:waw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