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官方今天正式颁布了修订后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该《办法》出台前,曾于今年11月通过互联网等渠道向社会广泛征求了意见。国家发改委负责人在接受新华社采访时坦承,节假日调整不可能做到让所有人都满意,“应该尊重社会大多数人的意见”。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此番主要的修改之处,一是“五一”劳动节只放假1天,使老百姓从此告别“五一”黄金周。二是增加了清明节、端午节和中秋节三个传统节日,各休一天。另外,春节的休假提前一天,从农历除夕开始,正月初三不再是法定休假日。这一《办法》将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发改委负责人介绍说,从此次征求意见的结果看,在大多数群众支持国家法定节假日调整方案的同时,一部分群众也对调整方案提出了不同意见,主要集中在以下几方面:一是建议在保持“五一”放假天数不变的同时,增加传统节假日为法定假日;二是适当增加春节放假天数;三是还有少数意见建议将元宵节、重阳节等增设为法定假日。
这位负责人表示,这些问题集中起来看,主要是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希望获得更多假期的愿望,“对此,我们充分理解。在现实生活中,凡是涉及所有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政策,大都不可能做到让大家意见完全一致,因为不同的社会成员都有着自身的利益角度”。
这位负责人指出,在国家法定节假日调整问题上,首先要尊重大多数社会成员的意见。从这次地方和部门返回的意见以及网络问卷调查情况看,总体上有超过3/4的意见赞成和支持国家法定节假日调整方案,即使在争论较大的调整“五一”假期问题上也有超过60%网民表示支持。既然节假日调整不可能做到让所有人都满意,就应该尊重社会大多数人的意见。
其次,负责人表示,对于一些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进行具体分析——
关于调减“五一”假期问题。从反馈的意见看,之所以社会部分舆论对取消“五一”黄金周反应较强烈,主要是担心《职工带薪年休假规定》得不到有效落实,减少现有长假将影响长途旅游、探亲等活动,同时导致“十一”和春节假期更加拥挤。“我们认为,《职工带薪年休假规定》正式出台后,要在全社会得到普遍实施可能需要一个过程。我们相信,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将会有越来越多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会落实好职工的带薪休假制度“。
关于增加春节法定放假天数问题。提出此问题的理由,主要是部分民众希望在传统民族大节多放假,还有就是因为部分单位在实际执行中已不强制要求除夕这一天上班,而使一些职工感觉春节长假减少了一天。“我们认为,目前春节法定放假三天是合适的,前移一天体现了大多数群众的愿望,一些单位除夕自行安排放假,不能代表政府的规定。
当然,元宵节、重阳节也是重要的民族传统节日,有一部分意见建议将其也设立为国家法定节日,对此我们也进行了认真研究。考虑到目前国家法定节假日总天数不宜再增加,而元宵节距离春节较近,中秋节虽然也与国庆节相邻,但相比之下中秋节影响更大,因此此次暂不将元宵节增设为法定假日。重阳节是中国重要的敬老爱老的传统节日,很多地方也称重阳节为“老人节”,应当受到重视,但考虑到放假总水平的限制和民意调查的结果,此次暂没有将重阳节增设为法定节假日。
有个别意见认为此次增加的传统节日没有考虑少数民族节日,这位负责人特别强调,这是一个误解。此次调整国家法定节假日主要是从全国范围来考虑的。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保护少数民族文化传统,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少数民族传统节日有着一定的地域性,主要纪念活动都在少数民族聚居地举行,为此,修订前后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都作了专门规定:“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由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各该民族习惯,规定放假日期。”少数民族是中华民族大家庭的重要成员,除国家统一规定的法定节假日之外,目前全国约有38个少数民族节日由当地政府或人大做出了放假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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