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信息产业部2日发出公告,拟于1月中下旬在北京举行“降低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听证会。
公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召开此次听证会。目前两部委已委托研究机构提出“降低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方案”,听证会将对其进行公开听证。
本次听证会代表由消费者代表、经营者代表、专家学者代表、有关部门代表组成。消费者代表委托中国消费者协会推荐产生。
方案将于听证会材料送抵听证会代表后公布。
根据信息产业部定义,手机国内漫游通话费是指手机用户离开其归属本地网,在国内其他本地网使用手机时发生的基本通话费。目前,我国手机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为,预付费业务上限标准0.80元/分钟,其他上限标准0.60元/分钟。
目前,业界和普通消费者普遍认为,手机漫游费偏贵。2007年3月,信息产业部在罗列2007年部清算司工作要点时,将“对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实施评估”列为了2007年电信资费管理八项重点工作中的第三项。2007年4月,国家发改委、信息产业部启动了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评估程序,拟对移动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进行下调。
下调幅度:要等新方案公布
2007年5月8日,信息产业部官方网站发布用户意见调查问卷,进行了在线调查,通过调查问卷征求用户对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的意见。截至5月31日调查结束,总计收到29521份问卷,63.76%的被调查者认为国内手机漫游通话资费应与本地电话资费标准相同。根据此前国家发改委和信息产业部公布的时间表,2007年5月至7月,两部委向电信企业、研究机构征求意见及上限调整方案,并进行成本监审;12月公布上限调整方案。但至12月份该方案并没有公布。
有专家认为,这一调整方案的制定需要协调多个部门,这是方案推迟公布的原因之一。专家认为,移动电话漫游费下调是肯定的,但如何下调,下调幅度多少还得等新方案公布。同时,网上有分析机构预计,漫游费将调整到公布价格的53%。
漫游费偏贵,已是业界和普通消费者普遍达成的共识。近几年,欧洲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已纷纷开始取消手机漫游费。而在中国,包括手机漫游费在内的高额电信资费所形成的垄断暴利,却正引发一波波舆论的强烈质疑。据悉,中国联通等已开始在部分地区通过套餐形式推出免漫游费业务,中国手机漫游高资费坚冰已开始被局部击破。
听证代表:四川选一个消费者
对即将召开的“降低手机漫游费上限听证会”,出席听证的消费者代表将由中国消费者协会推荐产生。昨(2)晚,中消协相关负责人表示,已经委托北京、上海、辽宁、湖北、四川5省市消协,由他们按照相关标准推荐出5名消费者听证代表。
中消协投诉部负责人昨晚透露,消费者代表将在北京、上海、辽宁、湖北、四川5个省市推荐产生,具体事宜由5省市消协按照规定的代表条件来选择推荐。据介绍,推荐参加听证的消费者代表资格必须满足六个条件:一是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属于中国公民;二是有一定群众基础,能够代表消费者意愿;三是必须使用过手机漫游通话服务,且对漫游费有一定调查研究;五是该代表有参加听证会的主观意愿,能遵守听证会相关规定;六是同意公布自己的姓名、职业等相关个人信息。
除了5名消费者代表外,中消协也将派出1名代表参加听证会。至于具体降低漫游费的方案,中消协表示还未看到,“得等代表名单公布后才知道,以往都是价格上调的听证会,现在是降价听证会,还是值得肯定和期待的”。
电信资费:5年内降了一半
在全国信息产业工作会议上,信息产业部部长王旭东说,目前我国初步建立电信资费市场化形成机制,电信资费总体水平2007年比上年下降13.6%,5年内下降了53%。
移动运营企业在各品牌下均推出了单向收费方案。2007年以来,手机资费“双改单”在全国快速推进。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息产业部“双改单”的整体思路是:充分考虑广大手机用户的合理要求,确保在网用户权益,尊重用户自主选择权,采取政府引导、企业根据各地市场情况确定具体方案、主要通过市场化方式逐步推进。到2007年底,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基本实现标准资费用户的单向收费。
资费套餐从上百种简化到13种。针对广大用户反映强烈的资费套餐过多、计算复杂、夸大优惠幅度等问题,信息产业部从2007年5月至10月在全国范围清理资费套餐。目前,在同一本地网内,各电信运营企业正在发展用户的涉及基本通话费的资费方案为13种。
公开手机国内漫游上限标准评估工作。2007年4月,信息产业部公布手机国内漫游上限标准评估程序和时间表;5月在政府网站进行用户调查,共获得有效问卷29559份;随着工作程序推进,确定2008年1月中下旬召开听证会,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