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仍然沿用自五十年代起实行的户籍管理制度,这一制度实行的是二元户籍管理结构,即把人口分成城市户籍及农村户籍。随着时代的发展,这一制度已越来越不适应经济的发展需要,这一制度本身是造成城乡差别的最大根源,在城市户籍上附加了太多福利待遇,而农村户籍在这一方面则一穷二白,造成了城乡的天生不平等,造成了社会的不和谐。据资料介绍,全世界除中国、文莱两个国家有严格的户籍管理制度,其它国家实行的都是在本国内自由迁移。世界发达的国家的经验告诉我们,一个国家要实现现代化,必须是大部分人口居住在城市,这样才能实现整体的现代化。像美国等一些发达国家居住在农村的人口只占5%左右,而我国目前大约60%左右的人口仍然居住在农村,这说明我们实行城市化的路程任重而道远。
正是对现实各方面情况的准确分析,目前国家总的原则就是,从以户籍管理为主逐步过渡到按居住地登记的制度,就是仍然实行户籍管理,也应该逐步过渡到以拥有合法的住房作为落户的唯一条件。一部分省(河南,浙江等)已宣布取消二元结构的户籍管理制度,实行按居住地统一登记为居民。但仍有大部分省市仍然按兵不动,甚至使得其反,在户籍管理制度方面不是越来越宽松,而是越来越严格。真不知道这一部分地方的父母官们是怎样理解国家的政策的,又是怎样和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因此真是希望地方政府的父母官们在户籍管理制度的改革方面不要在止步不前或者变通出一个应对的花样来,在冲破户籍管理这一丑陋的制度方面胆子要大一点,步子要一步到位,这才是国之大幸、民之大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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