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公布调查结果,16省市违规多收149亿
新快报讯 国家审计署27日公布2008年第2号审计结果公告《18个省市收费公路建设运营管理情况审计调查结果》。公告称,对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已向有关省(市)提出了要求纠正和整改的意见;依法向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移送违法违纪案件15起,
已有34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16省市违规多收149亿
公告发现的主要问题有:辽宁、湖北等16个省(市)在100条(段)公路上违规设置收费站158个,至2005年底违规收取通行费149亿元。浙江、安徽等7省(市)提高收费标准,多征收通行费82亿多元。抽查山东、北京等12个省(市)35条经营性公路,由于批准收费期限过长,获取的通行费收入高出投资成本数倍乃至10倍以上,成为“高价公路”。18个省(市)政府和交通部门将政府还贷公路应专项用于还贷的通行费收入291亿元,改用于其他公路和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及偿还其他贷款、支出经费等。
首都机场高速收费不合理
审计署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司司长潘晓军在回答首都机场高速公路收费是否合理时表示,首都机场高速是北京市交通局利用财政资金和部分银行贷款建设的,1993年开始收费。在收费3年多后,机场高速被转为上市公司在香港上市,同时重新核定30年收费期限。而当时国家对公路经营权转让的规定并不明确,上述行为虽不合理但不属违法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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