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搜狐 ChinaRen 17173 焦点房地产 搜狗
搜狐网站搜狐视频
搜狐视频 > 深度关注 > 人大代表建议:修改刑法严惩包二奶行为

专家建议:把包二奶者作为高级嫖客来定罪量刑

  婚姻法修改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对如何惩治“包二奶”的讨论也进入白热化,继比照重婚罪惩治“包二奶”的观点之后,最近,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曾庆敏研究员又提出以引诱卖淫罪的规定对“包二奶”定罪量刑(《人民法院报》2000年12月9日《关于“包二奶”性质的探讨》),读来令人忧心忡忡。

    曾文认为,包二奶者可称之为高级嫖客,需要付出诱人的物质条件,才能诱使女性为自己提供较长时间的性服务;二奶们可称之高级妓女,其提供性服务的目的,通常是为了谋生或敛财,在刑法还没有对“包二奶”形式的卖淫嫖娼行为作出专门规定之前,引诱卖淫罪不仅适用于“拉皮条”者,还应将其作扩张解释,适用于包者和被包者的卖淫嫖娼行为。

    在笔者看来,曾文观点既有着自身难以克服的矛盾,又违背了最起码的法律常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条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曾文把包二奶者称之为高级嫖娼客,把二奶们称之为高级妓女,都属于嫖客妓女的组成部分,而我国刑法并没有对卖淫嫖娼行为予以定罪量刑的规定(明知自己患有性病而卖淫嫖娼或嫖宿不满14周岁的幼女除外),且引诱卖淫与卖淫嫖娼完全是两码事。引诱卖淫往往是以金钱、物质或宣扬腐朽的生活方式,诱惑、勾引没有卖淫恶习的人从事卖淫活动,主要表现为一方引诱另一方;而卖淫嫖娼、包二奶往往是双方互动,相互引诱。曾文何以得出引诱卖淫罪适用于包者和被包者的行为?

  应该说,“包二奶”严重冲击了我国一夫一妻制度,且引发了不少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人们迫切要求从严打击是可以理解的。但是,诚如我国著名刑法学者陈兴良所言,刑法是一种不得已的恶。用之得当,个人与社会两受其益;用之不当,个人与社会两受其害。因此,对于刑法之可能的扩张和滥用,必须保持足够的警惕。

  

(责任编辑:wawa)

我要发布

用户:  匿名  隐藏地址  设为辩论话题

*搜狗拼音输入法,中文处理专家>>

新闻 网页 博客 音乐 图片 说吧  
央视质疑29岁市长 邓玉娇失踪 朝鲜军事演习 日本兵赎罪
石首网站被黑 篡改温总讲话 夏日减肥秘方 日本瘦脸法
宋美龄牛奶洗澡 中共卧底结局 慈禧不快乐 侵略中国报告



搜狐博客更多>>

·怀念丁聪:我以为那个老头永远不老
·爱历史|年轻时代的毛泽东(组图)
·曾鹏宇|雷人!我在绝对唱响做评委
·爱历史|1977年华国锋视察大庆油田
·韩浩月|批评余秋雨是侮辱中国人?
·荣林|广州珠海桥事件:被推下的是谁
·朱顺忠|如何把贪官关进笼子里
·张原|杭州飙车案中父亲角色的缺失
·蔡天新|奥数本身并不是坏事(图)
·王攀|副县长之女施暴的卫生巾疑虑

热点标签:奥运 珠峰 福娃 母亲节 印花税 火炬 日本 赵薇 外遇 股票 金晶 陈冠希 谢霆锋 CNN 中国足球 张柏芝 姚明

说 吧更多>>

曾文 | 于包者

说 吧 排 行

茶 余 饭 后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