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三一重工总裁向文波在他的博客上发表了“最低工资水平不能低于1500元/月!”一文。文中说,“按照这个标准(1500元/月)和当前的生活水平,省会以上城市员工的工资标准不能低于1500元/月。”此番言论立刻引起了各界的强烈回应,但多数网友认为,从目前情况看来,实现最低工资标准1500元/月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在刚刚过去的一年中,“物价上涨”被网友评为年度十大新闻关键词之一,而在此基础上,各地政府开始积极着手新一轮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网民们也都期盼在2008年里能“工资多涨点,物价少涨点”。
网友“小恺宝宝”说:“连招聘启事不准出现‘面议’‘面谈’这么简单的事都做不到, 还有什么事情能做到的!” 网友“明亮的眼睛”说:“其实社会平均工资已经很高了,但是只有那些没话语权的人才知道还有那么多的低工资人群。”
在向文波看来,“如果最低工资能够到这样的水平,我相信困扰中国的留守儿童问题可以解决,员工也可以拥有一间斗室过起正常的夫妻生活,或履行应有的责任”。这番话更是引来不少自称是“低收入群体”的网友们拍案叫绝。
网友“小非”说:“在大城市里打工的外来务工人员,辛苦工作,每月工资还远不到1500,他们应该得到更好的劳动报酬。”网友“缝合伤口”说:“其实低薪的人很多,干得越累的人工资越低。尤其是老年人,年轻的时候干得动但工资少,到了老的时候干不动了,没多少收入了,物价却飞涨,确实挺可怜的,提高到1500元/月是十分必要的。”
而事实上,最低工资标准的制定并非由谁说了就算。为了确保最低工资标准能够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保障低收入劳动者能够分享经济发展的成果,早在2004年初,我国劳动保障部就颁布了新的《最低工资规定》,这个规定中明确了各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要调整一次。
2007年12月,劳动保障部劳动工资司司长邱小平在回答网友提问时表示,“从2004年开始,各地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频率已经明显加快,2004、2005、2006这三年,每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平均调整了1.9次,可见调整频率明显加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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