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不少地方都举办过“xx公祭”,祭拜先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部分,适当适度的公祭不仅是中华文化得到传承,也显示出民族精神的感召力和凝聚力。“xx故里”被当作文化资源,开发一个城市旅游价值,铸造这个城市文化品牌,提升城市知名度,其实也无可厚非,但是,目前一些地方操办的公祭活动似乎有些变味,
不少地方在“公祭”结束时都会总结,通过“公祭搭台,经济唱戏”,共签订多少亿合同,引进多少亿资金,甚至写进政府工作报告中,实际上真正因为“公祭效应”招来了多少商,真正到位的资金又有多少?有的地方政府宣称通过一次“公祭”增加了多少游客,旅游消费增加了多少万,其实规模上动辄“海内外华人”参加,各级官员出席,大批专家研讨,众多明星捧场,基本上都是由公费招待。
我们可以看到,举行“公祭”的地方都不是中心城市或经济发达地区,甚至是贫困地区,这些官员、专家、明星谁没事自己掏腰包来这,来了都是为了“有利可图”,更何况在商言商的投资者。
地方政府热衷办“公祭”,真正的目的还不止是开发旅游和招商引资,其中大多都隐藏着一些地方领导个人的私欲。他们拿着大把的钱不是用来雪中送炭,去解群众的燃眉之急,而是借举办“公祭”为自己的政绩“涂脂抹粉”;甚至,有的地方领导把办“公祭”变成自己上任后的首件要办的“大事”,调出专人一连几月专办此事,这种不达目的不罢休的精神怎么就不能放在为人民办实事上?
干什么都得讲成本。去年,陕西宝鸡市政府公祭炎帝,拿出七百万办了一场晚会,可谓是:越穷越舍得花钱。能在央视的媒体上露面,对地方领导来说也算是“政绩”,悲哀的是,花了如此大价钱举办的高规格晚会上明星们将宝鸡说成是山西的宝鸡,西安的宝鸡,如此宣传,地方的知名度真能提高吗?仅凭一场这样的晚会真的能担负起开发招商的“重任”吗?短暂的喧嚣,表面的繁华,留给广大人民群众的,是怨声和不平。不顾经济实力花上几百万元请大腕来帮助叫卖,不论其出发点如何,都是一种挥霍,是一种腐败。
地方政府借“公祭”互相攀比,筑成奢华的“面子工程”,而中央就“面子工程”说了又说,屡禁不止,归根到底还是地方政府缺乏审计和纪检部门的监管。为提升个人或小团体的“政绩”,如此劳民伤财,真的就没人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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