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成都中级人民法院前日对故意杀人、保险诈骗犯任亚宏执行药物注射死刑,这是成都中院3月1日起全面取消枪决,实施注射死刑后的第一例。一同被执行注射死刑的还有数名故意杀人犯和抢劫犯。
注射死刑执行车内部 (资料图片) |
执行现场
3月11日上午8时30分,成都市中院会同成都市检察院干警对即将被执行死刑的犯人验明正身后,押赴刑场执行死刑。被执行注射死刑的犯人在无痛苦状态下平静地结束生命,这被视为司法文明和人类社会发展的一种进步。据悉,因为执行方式的改变,刑场设施和相关执行程序也相应调整,法警支队和法医部门事先进行了长时间业务培训。为保证实施过程万无一失,相关部门已反复演练多次,确保注射死刑执行成功。
案件回放
2年前,任亚宏保险诈骗案曾轰动一时,他因撞死女友廖小林的抱养哥哥廖志伟骗保被判死刑。2006年3月至4月间,任亚宏用1500元为廖志伟在5家保险公司购买了保额高达62万元的人身意外保险,保单受益人是廖志伟母亲廖某。准备就绪后,任亚宏便与周兵(已判刑)商量驾车撞死廖志伟。2006年5月15日,第一次实施计划破灭。后来,任亚宏与廖志伟聚餐时,他让廖志伟喝下放有摇头丸的饮料,致使其精神恍惚,随后几人开车将他撞死。作案后,任亚宏、廖小林以母亲廖某的名义向5家保险公司索赔,从其中一家保险公司领走了保险赔偿金12万元。保险公司发现其中有问题,向公安机关报警。最终,任亚宏、周兵等4人落网并被判刑。
对话成都中院
死刑犯也应享有尊重
——成都中院实施注射死刑后首次接受记者采访
成都中院全面实施注射死刑后,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被认为是成都司法史上文明进步的一个重要标志。昨日,成都中院相关负责人就死刑执行方式改变所带来的社会影响接受了采访。
记者:成都中院为什么从今年开始实施注射死刑?
负责人:成都中院多年来实行注射死刑实践,积累了一些成功经验,决定从今年开始全面推广实施,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
记者:注射死刑减轻了死刑犯人的痛苦,那么这会不会助长社会犯罪?
负责人:死刑犯人也是人,也同样应该得到尊重。虽然他们犯了罪,许多还是罪大恶极的暴力犯罪,但他们已受到惩罚,法律判处他们死刑,依法剥夺了其生命的权利,这本身就是刑罚的最高惩罚了。没有什么比生命更重要,更没有人愿意以身试法。从这几年司法改革的实践来看,不论是最高人民法院收回死刑复核权,还是执行方式的改变,社会治安都没有出现大的波动。相反,随着社会发展,生活水平提高,人们会更加珍惜生命,远离犯罪。同时,法院始终会把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作为自己的神圣使命,为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而努力工作。
记者:对死刑犯人采取注射死刑方式,会不会让受害人及其家属难以接受?
负责人: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维护他们的诉求,是人民法院义不容辞的责任。对判处死刑的犯人,不论他们作案手段有多残忍,民愤有多大,都得依法办事。我们不仅要保护守法的公民不受非法侵害,同样也要保护罪犯应该享有的尊重和权利,更不会在执法中被个人情绪所左右。相信受害人及其家属都会理解法院的这一改革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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