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四”青年节放假的消息引起了多方关注。全国假日办称,五四放假半天“尚无执行措施”。国务院法制办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五四”青年节放假半天的决定,法制办只是负责公文文书的往来答复,并不负责执行和监督,“这是团中央的规定,因此实施步骤等细节应由团中央进行说明”。劳动保障部门相关人士则
表示,青年节上班不享受加班费,只有在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劳动者加班才享受加班费待遇。(《新闻晨报》、《北京晨报》)
“五四”青年节放假的消息一石激起千层浪,引起广泛关注,有人欢喜有人忧,同时也带来不少争议。不过,从目前相关部门的表态看,这个“看起来很美”的消息更像是“逗你玩”。
“五四”马上就要到了,相关部门对此“尚无执行措施”,这假还怎么放?等到相关部门“研究”出执行措施之后,恐怕黄花菜都凉了!
更有趣的是国务院法制办,放假的事情是经过他们同意的,可他们却一脚将皮球踢给了团中央,理由是“法制办只是负责公文文书的往来答复”——原来,你们只做“纸上文章”呀。可是,即使法制办的职责就是做做“纸上文章”,也不能轻易就同意一项可能并没有经过严密论证、存有不少争议且并无实际操作措施的事项吧?这是否过于草率呢?“实施步骤等细节应由团中央进行说明”不假,可团中央在放假这样的事情上,能拿出多大的执行和监督的力度来呢?
既然放假没有任何执行措施,青年上班也不享受加班费,是不是可以理解为:这个假可放可不放,关键看领导是否高兴;领导让你休息你就谢天谢地,领导不同意放假你就乖乖回来上班?依我看,除了在休假等福利面前“身先士卒”的公务员,能享受放假待遇的人估计不会太多。“五四”放假对大多数青年来说,基本上是“逗你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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