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是端午节,中国人吃粽子。
今年过端午与以往有点不同,许多人尚未品尝粽子,围绕国家正制订“粽子国标”的口水仗已打得热闹非凡。
戏谑、讽刺、嘲笑“粽子国标”的声音很强势,“脱离生活实际”、“伪科学”、“无稽之谈”、“粽子一标准、民众就发笑”等板砖纷纷砸向国家标准委,砸砖者庆幸网络表达自由自在,为个人言论获得大量跟帖而满心窃喜。相比之下,支持“粽子国标”的声音很微弱,即便如国家标准委,吸取上回馒头标准无聊口水仗之教训,也选择了“沉默是金”。
我是支持国家制订并颁行“粽子国标”的。这种判断首先缘于国家颁行多年的《标准化法》。
该法规定,凡涉及消费者健康安全的食品、低压电器、药品、儿童玩具等数十个门类的日常生活、生产用品,都必须制订国家标准,然后按“国标”组织生产。粽子属大宗食品,为粽子制订“国标”,是国家的法定责任。
根据该法的规定,国家标准分为两类,一类是推荐性的,企业需参照执行,另一类是强制性的,企业须无条件执行,没有任何讨价还价余地。粽子作为大宗食品,其质量关乎消费者健康,因而粽子除必须制订“国标”外,还须是强制性“国标”。这也是该法明文规定的。这个规定不是中国特有,而是国际通例,但凡颁行有《标准化法》的国家,都系“一个鼻孔出气”。
实际上,粽子在国内已有一个行业标准,它的起草者是嘉兴的五芳斋,颁行者是中国商业联合会。这个行业标准之所以颁行在先,其法律依据仍是源于《标准化法》。
既然已有标准为何要新起炉灶?原因在于现行粽子标准“硬度”不够,法制刚性不足,行业标准对企业的约束只停留于自律层面,执法机构很难据此打击假冒伪劣粽子的生产者和经营者。
前两天,在上海,卫生部门和质监机构对沪上品牌粽子作了节前的质量突击抽查,合格率高达90%以上。但这并不说明沪上的粽子没有问题,而恰好反映出粽子无“国标”的尴尬。大家都知道,包粽子的粽叶是绿色的,经过高温煮沸,粽叶是深黄色的,吃过家里自包粽子的人一定记得粽叶生熟之间的不同颜色。可是,假如你上街买粽子,有些熟粽子的粽叶颜色却仍然是绿色的,甚至绿到有点“生涩”和刺眼。为什么?其中有些是不法厂商把新鲜的粽叶置于对人体健康有害的化学药水中浸泡所至,粽叶由此渗入大量的铜离子,致使粽子经高温煮沸仍然保持粽叶的鲜艳绿色。
得益于改革开放,尤其是中国加入了WTO,国内标准化事业的进步是惊人的。但是,就现状而言,追赶标准化事业的“现代化”,中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特别是,在涉及消费者健康安全的许多商品门类里,相应的强制性“国标”还呈空白状。粽子就是“空白”之典型一例。国家为粽子制订“国标”,填补一项关乎消费者健康安全的“空白”,在本质上,其填补的正是一项以人为本的“空白”——难道不是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