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发布,较去年增2%以应对物价上涨
今年京企建议涨薪11.5%
昨天,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布2008年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方案,规定今年企业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1.5%,比去年增加了2个百分点。相关负责人对此解释,这意味着今年企业建议涨薪幅度应比去年略有提高。
“涨薪幅度不提高=降薪”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2007年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39867元,同比增长10.44%,幅度比去年略有提高。截至去年底,城镇登记失业率为1.84%。
据此,2008年北京市企业工资指导线由基准线11.5%、上线(预警线)16.5%、下线3.5%三条线构成,可对应指导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效益增长较快的企业及当年经济效益下降或亏损的企业安排涨薪水平。
“指导线比去年略有提高。”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处相关人士解释,指导线的基准线、上线均比去年增2%,这意味着今年企业建议涨薪幅度应稍有增加。据悉,此建议主要基于物价增长速度较快。“物价涨幅提高了,如果涨薪幅度不提高,职工相当于降薪。”
涨薪须专门考虑普通员工
“建议涨薪力度继续向一线工人倾斜。”劳动部门表示,与去年相比,今年的指导线单独将企业普通员工的工资水平作为制订工资增幅的依据。即企业确定涨薪具体幅度时,须除去企业管理人员的收入数据。(见表)
若企业经营亏损、职工工资发放困难,经营者必须同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才能安排本企业工资零增长或负增长,但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730元/月。
据悉,近两年职工平均工资增长过快的企业,将被劳动部门列入监督检查的重点。
指导线可做职工调薪依据
与去年相同,劳动部门要求企业生产一线及技术工人若工资水平不增长,经营者不得单独涨工资;两年未增资及工资增长缓慢的上述人员,其工资增幅应当高于本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平均工资增长幅度。
“这一规定并非强制。”劳动部门表示,工资指导线主要为企业制订涨薪方案提供参考依据,企业是否执行,还缺乏测评体系。但对于建立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企业经营者同工会或职工代表通过集体协商,共同确定工资分配方案及增长水平,并报送所在区县劳动部门备案)的企业,指导线可以作为工会或职工代表方要求调整薪水的依据。
据介绍,目前北京约两三千家企业已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今年还计划新增1000家,主要由各级工会协助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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