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省相关部门最新的年度报表中,有这样一组数字:2006年出生人口男女性别比例为108.5:100,而正常的男女比例上限为107:100,也就是说,我省男女比例失衡已经超过了“警戒水位”。
“超”性别,暗流涌动
男孩多,女孩少,这绝非偶然现象,与当前社会上重男轻女思想观念有关。一些父母通过种种渠道,有选择性生育。
我国法律规定,禁止使用B超等手段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终止妊娠。但事实上,这些违法行为屡禁不止,在执行法律法规的过程中,一是发现难,二是取证难。
我省近日出台新规《黑龙江省预防和控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规定》中首次对执法主体和奖励制度作了明确规定,《规定》指出:“经查证属实的,由处理机关给予不低于2000元的奖励。”然而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许多市民对这项政策似乎持冷漠的态度,举报奖金的2000元至今还没人领过。那些中小型诊所,依然“策略”地为准妈妈们鉴别胎儿性别。
一位怀孕四个月的准妈妈向记者讲述了自己的亲身经历:准妈妈来到哈尔滨市某社区诊所作例行体检,问医生:“我想看看怀的是男孩还是女孩。能看B超吗?”医生点头示意,“去交费吧,一般性的45元,看的好一点是245元。”
据这位准妈妈讲,自己交了245元,做了“好一点”的检查。B超医生手指着显示器上一个具体的部位说:“来,你自己看吧!”准妈妈会意了医生所指是男胎的生殖特征。
记者了解到,在中小型诊所,B超医生虽然不敢明确告诉孕妇胎儿性别,但都通过某种暗示让对方明白。
女孩“紧俏”,忧大于喜
每天早晨,哈尔滨市南岗区的一家大型幼儿园就会分年级上操。一对对四五岁的男女小朋友随音乐在操场上手拉手跳舞。人们很容易发现不协调现象:排在队伍后面的是男孩和男孩搭档跳舞。记者走访哈市部分幼儿园,了解到一些班级男孩的数量比女孩多一倍甚至更多。一位女孩的妈妈告诉记者,女儿同班的男孩家长经常找她“走后门”:“今天让你女儿跟我儿子跳舞吧。”
很多女孩的母亲表达了自己的担心,由于女孩听话、数量少,老师偏爱她们,使她们变成了众星捧月“小公主”,往往形成高傲、任性的毛病。据赵女士说,自己女儿是电子琴学习班5个小朋友中唯一的女孩,课间情绪就很低落,因为她只能在一旁孤零零的看着男孩玩耍。
幼儿园不仅如此,中小学校的情况也并非乐观。记者找到十所不同小学的毕业照片,细数每一张照片的男女生差量,平均下来男生超出女生八九名。
“小光棍”多,不利社会和谐
哈市曲伟杰心理学校校长曲伟杰表示,性别平衡是人生成长中三态平衡中重要的一种平衡,性别比例相对偏低的人群会产生强烈的优越感和盲目乐观,对心理造成偏执,而性别比较高的男孩们常常会抱团在一起活动,产生强势心理,这种变化要在男女青春期时表现得相对明显。
省社会研究院社会学所王爱丽认为,男女性别比失衡有可能是影响未来社会安定的一枚隐形炸弹。从社会学中择偶梯度的理论来说,择偶时,男性倾向于选择社会地位相当或较低的女性,而女性往往更多地要求配偶的受教育程度、职业阶层和薪金收入与自己相当或高于自己,这也是婚姻配对的“男高女低”模式。而条件较低的男性往往“打光棍”。因此剩下的这部分男性群体面临择偶难的困境,致使他们容易实施各种各样的违法犯罪活动,增加社会的不安定因素。
新闻背景
今年3月21日,在省人民政府第四十八次常务会议上,我省通过了《黑龙江省预防和控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规定》,并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
《规定》提出,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禁止在医学检查中有告知或者暗示等传递胎儿性别信息的行为。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执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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