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8年06月16日14:07 | 我来说两句 | 来源:黑龙江卫视
【黑龙江卫视《共度晨光》】夫妻离婚,双方争执的焦点不是子女、财产,而是一只宠物犬。近日,河南省禹州市法院办理了一起“蹊跷”的民事案件。
据报道,张先生和王女士于2002年9月结婚。因为婚后无子女,2005年春,夫妻俩领养了一只京巴宠物犬,取名“贝贝”。“贝贝”善解人意,深得两人喜爱。2006年冬天,夫妻俩卧室火炉发生煤气泄漏,贝贝急促的叫声将轻微中毒的二人惊醒,才避免了事故发生。因此,二人把贝贝视为“救命恩人”、掌上明珠。
2007年,夫妻俩发生矛盾,感情破裂。今年4月13日,张先生起诉到法院,请求离婚。经法官主持调解,双方很快就离婚和公共财产的分割达成了一致,但对“贝贝”的饲养权却各不相让。张先生称,自己长期照料“贝贝”生活,已产生深厚的感情,难以舍弃。王女士则说,她本人因病不能生育,一直把“贝贝”当儿女看待。而且夫妻分居期间,她也经常回家带贝贝出去玩耍,才使自己受伤的心灵得到安慰。因此,坚决要求饲养贝贝。
调解过程中,法官利用原被告都对宠物犬贝贝怀有深厚感情的共同点,通过耐心细致的调解,最终促使两人达成一致意见:“贝贝”由张先生饲养,王女士在支付部分饲养费的前提下,可以每周两次探望它并带它外出玩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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