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晚报》报道,1998年我国南方百年不遇的特大洪灾的6亿募捐款有一半没有到位。经过记者了解后发现,有的企业是因为媒体对自己的宣传时间不够长,报道不全面等各种因素,而对自己所承诺的捐赠数额打了折扣。更有甚者,有的认捐的企业其实并没有捐赠的意图,或者根本就没有捐赠的资金实力,而只是利用“虚假”的公益捐赠,达到为本企业进行免费大规模宣传的目的。
今年年初,大雪再次袭击湖北。2008年3月1日,湖北省民政厅赈灾接受办公室表示,该省在雪灾后共接受捐款1.06亿元,而实际到账仅7383万元。3月14日,湖北省民政厅的一位工作人员透露,所有认捐的企业都兑现了“空头支票”。为什么中间的3000多万的大片捐赠空白会在这么短的时间里补齐呢?原来湖北省民政厅公开表示,将对捐赠中开“空头支票”的企业公之于众,以体现社会诚信。
今年2月23日,湘潭电视台播出了救灾捐款尚有800万未到账的新闻。报道称,这些捐赠资金还不到位的单位,将通过媒体被曝光。 民政局甚至发出“最后通牒”,称将以2月29日为大限,公布“爱心老赖”的名单。但是一些企业称,如果被曝光,一分钱也不会捐了。
从1998年到2008年,一共10年,“捐而不赠”成为灾难时的一笔很沉重的历史帐。一个民政部官员曾经说过,要改变这种情况,必须转变社会救助工作的价值取向。传统社会救济含有明显的恩赐观念,救助者常常以观世音自居,受救助的群众往往感恩戴德,这种行为是与现代社会救助有着本质区别的。对于国家和社会来说,实施社会救助是其应负的由法律规定的社会责任,而不是自上而下的恩赐;对于公民来说,获得救助是其应享有的受法律保护的基本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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