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教育部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新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征求意见稿)》,“保护学生安全”这一条被首次加入其中。据了解,上一次修订《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还是在1997年,距今已有11年,在新形势下,社会各界要求重新修订该规范的呼声日高。(6月26日《人民网》)
一个非常有趣的现象,《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征求意见稿)》在网上一露面,即遭到很多教师的反感和反对。从新闻后面的跟帖评论内容看,评论者绝大多数是教师。他们普遍认为教师的待遇太低,而教师的责任和义务却很多很沉重;有的教师甚至认为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是加在他们身上的一条“锁链”。
还有的教师认为,有关部门在修订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同时,也应该修订和完善有关教师权利的规定,对教师不仅在道德责任上有“规范”和要求,而且在权利上也要有明确的保障。
尤其在提到“范跑跑”问题时,教师们对新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加入“保护学生安全”这一条不以为然,他们认为笼统的要求“保护学生安全” 教师很难做到,即使在大地震的这样的灾害面前,要求教师舍己救人也不十分现实。有的干脆认为,不但学生安全需要保护,教师自身安全也需要保护。
综合网络评论观察,教师们对所谓的职业道德规范普遍持抵触情绪,甚至很反感。《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征求意见稿)》一共有六大条,分别为一、爱国守法。二、敬业奉献。三、热爱学生。四、教书育人。五、为人师表。六、终身学习。几乎每一条都带有强制的意味。而道德本身是一种“自律”行为,加上“规范”后就成了“他律”,成了每一个教师必须遵守的“纪律”。道德变为附加在自己身上的“累赘”,成了必须强行尽到的责任和义务,难怪教师们要反感了。
然而,职业道德规范毕竟不是法律,充其量只能算一个“部门规范性文件”,因此,尽管看起来“规范”对教师职业道德规定的很详细,但也只类似“三字经”式的空壳口号,很难有具体执行的尺度和标准。难怪有教师不无调侃的说:地震来了我还要先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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