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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出行安全行李托运 严防“水货”托运公司

发布时间:2008年07月02日15:26 | 我来说两句  | 来源:湖北卫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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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湖北卫视 《今晚6点》】仓储公司搞托运业务,结果丢了客户的货物。昨天,经调解,新邦公司同意赔偿货主1.65万元。

  去年7月,货主武汉四邦公司委托新邦物流公司托运8件皮具到广州,途中丢失了1件皮具,价值1.8万元。货主多次找到新邦物流公司索赔,对方以各种理由推托达半年之久,最后只愿赔500至3000元。

  近日,货主向古田工商所投诉。工商人员检查该物流公司经营情况时发现,该公司并无《道路运输许可证》,经营范围为代办仓储手续(存放货物),无托运资格。

  工商部门暂扣了该物流公司的货运单据,责令该公司停止营业,并对该公司作出13000元的行政处罚。 昨天,经调解,新邦公司同意赔偿货主1.65万元。

  工商部门提醒货主,在托运货物时,首先应查看物流公司是否具有开展托运业务的经营资格,并慎重选择理赔条款,以防发生意外时维权难。

(责任编辑:李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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