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文明行为需要制度保证,这不仅是文明的悲哀,更是制度的悲哀。不否认,城市公交车上为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乘客文明让座的属于多数,而拒绝为这些特殊乘客让座的是少数。但一百个文明让座的正影响,不及一个不让座的负影响。于是每当媒体曝光公交车上不让座现象,都会引起国民文明素质的大讨论。
其实,我们也不必惊诧于制度制约不文明行为。新加坡这方面有着经验而且效果很好。新加坡的治国理念是“八德”,即忠、孝、仁、爱、礼、义、廉、耻。但新加坡人并不停留于概念和口号,而是以制度化方式加以固定和贯彻。比如,在新加坡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家中滋生蚊子、夫妇打架把物品扔楼下等都有可能被罚款、鞭刑,甚至坐牢。
当然,用制度制约不文明行为,新加坡有自己的国情,而我们则不同。郑州对拒绝让座的乘客“拒绝乘坐”、罚款等制度初衷是好的,但任何一项制度的实施都必须考虑可行性。在我们这个社会环境里,“拒绝乘坐”可能让事情变得更复杂,比如,当遇到坚持不让座的乘客,是将其赶下车,还是停下来影响全车乘客利益?
不知道这一规定是否会被郑州人大通过,但这无疑折射出当前国民文明素质进一步提高上的困局。这说明,提高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确实是个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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