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最新发布的数据显示,上半年全国税收达到32553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0.5%,其中印花税共完成837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4.2%;个人所得税完成2135亿元,同比增长27.3%。
与此同时,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上半年我国GDP为130619亿元,同比增长10.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65元,同比增长14.4%。人们不禁要问,为何这么多年来,税收都能以远高于GDP和居民收入的速度增长?
当前我国税收增长远远高于GDP和国民收入增长水平,根本原因就在于我国实行的是生产性税收制度,随着原材料价格的不断上涨,在生产各个环节的交易总量被不断放大,税收的规模也在不断增加;随着我国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和征税范围的完善,个人所得税增长速度越来越快。
所有这些都说明,我国的税收总量正在随着生产规模的扩大而不断增加。
但是,在任何国家增加税收都不是目的而是手段。税收杠杆必须有利于改善公共产品的供给,必须有利于经济的发展。
在税收连续数年快速增长的情况下,应该与时俱进,审视我国的税收政策,尽快将生产性的税收制度,转变成为消费性的税收制度。
生产性的税收制度,税收的重心在生产环节,无论是生产要素的交换还是资本市场重组,都需要承担沉重的税负。这样的税收制度体系在生产快速发展阶段,必然会导致税收快速增加。但是当整个社会出现比较明显通货膨胀的时候,税收制度非但不能起到的抑制通货膨胀的作用,反而会由于资源配置价格的不断上涨,而导致国家税收总量不断增加。今年上半年我国出现了比较严重的通货膨胀现象,农产品价格不断上涨,石油等能源原材料价格随着国际市场价格的上涨而不断攀升,在这种情况下生产性税收制度的弊端就明显地表现出来,一方面企业要应付通货膨胀带来的巨大压力,而另一方面国家的税收随着资源配置环节价格的上涨而不断增加。
因此,我们有必要重新审视现有的税收法律体系,通过调整生产经营阶段的税收结构和税收负担水平,让企业有更多的资金投入再生产,从而增加我国经济总量,为国家税收的长期稳定增长打下良好的基础。
最近,东莞向低收入者发放红包的事情引起了舆论的广泛关注,引发了人们对于“如何才能真正让利于民”的思考。有些学者认为,政府应当减税让利,藏富于民。从理论上来说,这种观点是正确的。但问题就在于,税收不仅仅是一个经济问题,它还是一个民主问题。在减税让利、藏富于民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要涉及到各个利益集团、不同群体之间的利益分配问题。在没有仔细研究我国税收体系结构中深层次问题的情况下,大幅度地减少国家的税收,或者直接将税收用于补贴社区居民,那么,非但不能解决我国经济发展的结构性问题,反而会由于分配不均而使一部分群体的利益受到更加严重的损害。所以,减税让利是一个总体的目标,但是,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必须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
我们认为,当前是我国调整税收体系结构的重要契机。首先,多年来税收的快速增长,已经逐步改变了各级政府捉襟见肘的财政状况;其次,税收增长幅度已经远远大于GDP增长幅度,从实践上看,税制改革也明显摆到了我们的面前;第三,在严峻的国际经济形势下,绝大多数中小企业都面临经营上的困难,调整税收结构可以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增加就业岗位;第四,我国居民存款的大幅度增加,说明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面临瓶颈制约因素,金融资本的不断积累和产业资本的相对萎缩,对税收制度不利于生产企业的长期稳定发展的趋势应有预见。
总而言之,我国税收总量的大幅度增加,更加凸现出我国税收体制的改革空间。全国人大常委会应当考虑加快税收基本法的起草工作,通过调整税收结构,改变我国税收体系重心,充分发挥税收对国民经济的调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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