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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西安补贴5亿欲激活楼市 假借民生当房托?

发布时间:2008年09月08日13:40 | 我来说两句  | 来源:辽宁都市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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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辽宁都市频道 《新闻早早报》】9月4日,西安市政府出台《关于恢复房地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决定从2008年9月4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对购房户按购房款总额给予一定比例的财政补贴。据此意见,凡购买90平方米以下商品住房的,购房户按购房款总额的1.5%享受政府财政补贴;购买90-144平方米商品住房的,按购房款总额的1%享受政府财政补贴。

  用财政资金补贴购房者,对不购房者来说有失公平。因为公共性是财政的基本品质,除了对难以依靠自己力量谋生的困难群体可以予以一定的补助之外,财政资金应公平用于每一社会群体,但是像西安市这样补贴购房者,一定程度上具有“特惠”而非“普惠”的性质。政府更应当降低有关购房税费收取标准,而不是直接予以财政资金补贴,因为后一种资助方式等于是在用非购房者的钱为购房者进行补贴,间接影响乃至损害了作为非购房者的第三方的利益。

  更重要的是,近年各地房价畸形高涨,远远突破公众的经济承受能力,政府的些许补贴对于巨额购房费来说是杯水车薪,解决民众居住问题的根本途径只能是将房价稳定在与民众消费能力相适应的程度上。在房价高企时,如果民众用脚投票,大幅降低房屋成交量,可能逼迫开发商适度降低房价。当前部分城市房屋正在或明或暗地降价,即是民众用脚投票效用的体现。如果这时政府出台措施刺激民众的购房欲求,可能会强化部分开发商继续维持暴利的心态,无助于房屋价格的稳定乃至适度下降。如果真有相当数量的民众在该种政策的诱导下购房,实际就等于是维持与稳固了开发商的暴利,从这个意义上说,这种做法不但是用非购房者的钱补贴购房者,而更具有用公共资金补贴开发商之嫌。

  部分地方政府有通过补贴购房者达到间接补贴开发商的目的,并不令人感到奇怪。因为一个地方的房屋成交量越大,房价就越加高企,土地生出的钱财就越多,政府的收益也就更大。这也正是近些年来部分地方政府不遗余力地推高房价,伸出有形之手大肆谋利的根本原因之所在。也正因为如此,民众普遍对诸如政府补贴购房者之类的举措深藏“托市”动机充满疑虑与不满。

  在中央有关部门紧锣密鼓地进行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上级政府提出将稳定房价与官员乌纱帽挂钩情形下,部分地方政府或许不再敢于明目张胆地推高房价,但是也不能排除其通过假借促进民生等理由暗行“托市”之实,以帮助民众购房名义化解调控举措于无形的可能性,而且这后一种办法相对更为隐蔽、危害后果或许更为深远。对此,上级政府与民众不能不明察并抱应有的警惕。

  

(责任编辑:禾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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