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三鹿奶粉导致多例婴幼儿肾结石病例,引起全社会关注。而此前曾经为三鹿奶粉代言的邓婕及倪萍等人,也在网上受到了网友的炮轰,不少网友认为,名人代言广告应该对此事件负责。(9月13日网易娱乐)
因为代言的产品出问题,明星形象受拖累,近几年频见于媒体,其中,明星需要承担较大责任的情况也不少见。明星乱代言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一是一些名人、明星根本不确切了解所宣传的产品,而在广告中却称其使用效果好,误导消费者。二是对医疗服务和药品、保健食品违法宣传疗效。三是广告背后设有陷阱,消费者受侵害严重。由于舆论反映强烈,有关主管部门也出手规范、清理、查处后,此风已有所收敛。
但明星代言三鹿奶粉,却与“乱代言”有些区别。显而易见的是,“三鹿”乃是名门正派,与那些“野鸡产品”根本不同。在广告中,像邓婕反复重复的“专业生产,品质保证,名牌产品,让人放心,还实惠,三鹿慧幼婴幼儿奶粉,我信赖!”除了“我信赖”这话可以存疑之外,前面可都不是“瞎说”,都有无数权威数据、荣誉顶着呢,那些“免检”、“优异”,都盖着斗大的“红坨坨”,在国外不行,在国内可是“放之四海皆行”的。明星是人不是神。就算没用过,不信赖这样的产品,“我信赖”什么呢?假如国家质检部门都无法发现,号称“1100道检验程序”都不能发现,哪个明星会做“抵制代言”这类不靠谱的事情呢?说不准,这其中的一些明星,正是爱惜羽毛,不肯将就那些下三滥的产品,慕名跟了“三鹿”。“错交匪类”,“终身误”,确属遗憾,却也值得同情。说他们为虎作伥,狠了点。
怨有头,债有主。学过辩证唯物主义的都知道要分请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回想起明星信誓旦旦推荐三鹿的画面,确实容易让人有心理不适感,但这只是枝节问题。事故责任虽然还在评估、分解中,但总有一些环节无法洗清爽。看看网站上的评论跟帖就知道,多数人的眼睛,还是雪亮雪亮的。所以,“一码是一码”,明星代言“三鹿”,只要未违反行业规范,只要表现尚在行业平均水平之内,只要没说“三十年来我一直喝18元一袋的三鹿奶粉”,就不必苛责过甚。
当然,当事明星如果能因自己的失误或“不幸”,向公众表达真诚而适度的歉意,最好将此项广告收入通过适当的渠道捐助,更让人竖大拇指——这才是最正确的“公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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