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行人安全,国家是不是应该出台规定,要求所有行人见车辆从身边驶过,就必须停下脚步向其鞠躬敬礼呢?显然这是不可能的。
为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并表示对司机的尊重,贵州黄平县教育局规定,全县中小学生在公路沿线行走时遇见车辆,都必须停下脚步向司机敬礼(详见今日本报A18版)。
针对一些司机野蛮驾驶,教育部门反而要靠学生敬礼来感化他们,以“乞求”行路安全,此措施之荒谬堪称天下奇闻。当然,教育部门要求学生“敬礼保平安”,并非完全没有效果,据报道,一名司机就称,他每次接受孩子的敬礼都很感动,因此孩子们敬礼时,他不仅鸣笛示意,还小心翼翼驾车。但是,这位司机所言,恐怕并不能证明“敬礼保平安”的规定多么高明,试想,如果孩子们遇到野蛮驾驶的司机,停步敬礼非但不会增加安全系数,还多了出危险的可能,因此敬礼动作本身跟行路安全与否,没有什么关系。
在许多发达国家,一般都是遵守行人优先原则,简单来说就是车让人。然而,在我们的一些城市,行人即使置身斑马线上,一些司机也会驾车呼啸而过。面对这种情况,为保障行人安全,国家是不是应该出台规定,要求所有行人见车辆从身边驶过,就必须停下脚步向其鞠躬敬礼呢?显然这是不可能的。
我们不妨看一组数字:在我国发生的交通事故中,行人(包括骑自行车者)的死亡率为45%,而美国仅为11%。相反,在美国,行人的安全并非靠向司机敬礼来获得,而是靠依法保障行人的路权实现的。据了解,美国有十多个州的法律都规定,行人的路权始终高于机动车驾驶者,行人总是有优先路权,在十字路口,只要有行人过马路,车辆就会停下来,给行人让路。因此,即使为了保障行人安全,也应该是依法要求司机礼让行人,而不是让学生向司机敬礼。
一家网站曾设计了“中国司机为什么不避让行人”的网络调查,人们给出了许多答案,但首选“你以前见过哪个骑马的给步行的让过路”的最多。的确,在过去,步行者往往是平民,骑马者,则非贵即官者也,因此步行者不但要主动给骑马者让路,还必须纳头拜之。笔者不知道黄平县教育部门“敬礼保平安”的灵感是不是来源于此,但这与中小学生“敬礼保平安”是多么相似啊。然而,以此举来保障学生的行路安全,不仅于事无补,反而令少数本就野蛮驾驶的司机越发趾高气扬,学生的安全,岂不更加岌岌可危?
在敬礼的诸多含义中,表达崇敬者有之,以示感恩者有之,唯独没有以敬礼表达乞求的,因此,黄平县教育部门要求全县中小学生向司机敬礼“乞求”平安的规定,实在是荒谬到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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