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是人民的守护神,是人民的忠诚卫士,理应严厉打击盗窃行为,保护群众的财产不受侵害,维护社会的稳定。然而,竟然有警方悬赏让市民抓贼。我个人认为,这种做法是吃剩饭长大的人——净出馊主意。
一份数据显示,今年1月到9月份,平顶山市共发生1513起入室盗窃案件,相比去年上升了将近1个百分点。21日,平顶山市公安局出台奖励措施:拿出100万元奖励市民抓贼。
我曾经苦苦思索哪里才是中国最大的贼窝呢?百思不得其解,今日才知道,原来平顶山市才是中国最大的贼窝。他们名副其实,当之无愧。请看,今年1月到9月份,平顶山市共发生1513起入室盗窃案件,每天平均发生6起,比同期上升0.87%。这说明了说明呢?说明了那里的警察是地瓜去皮——白薯一堆,是门缝里夹鸡子——完蛋一帮。俗话说:“老鼠泛滥是因为猫不作为。”试问,“老鼠”猖獗到如此地步,能说“猫”尽职尽责了吗?平顶山市警方一句“警力不足”就能把责任一推六二五吗?简直是母鸡屁股拴绳——扯蛋(淡)。其它地方警力也不足,窃贼怎么没有猖狂到如此地步呢?
平顶山市警方拿出100百万元鼓励市民抓贼,他们的初衷是想要借助社会的力量,严厉打击窃贼的嚣张气焰,维护社会的稳定,这是狗咬屁股——啃(肯)定应该受到赞赏的。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却存在着很大的风险性,弄不好就有可能发生事与愿违的事情,最终而无法收场,贻害无穷。常言道:“明枪易躲,暗箭难防。”窃贼在暗处,处于有准备的状态;而抓贼的市民处在明处,事先毫无准备,窃贼不是羔羊,岂能乖乖就范,束手就擒呢?一旦打起来遭遇战,谁胜谁负实在是难以预料。无论是市民打伤窃贼,还是窃贼打伤市民,警方将如何善后呢?
古人云:“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在奖金的诱惑下,势必会有些人想去抓贼。我郑重提醒那些想要抓贼的人,千万不要为了那仨瓜俩枣的奖金而受到伤害。有些人可能会用“众人拾柴火焰高,人多力量大”等话语来反驳我,错误地认为只要大家团结起来,就一定能制服窃贼。我说,此言差矣。试问,就算全世界的鸡蛋都联合起来,能打碎石头吗?由此可见,这样荒谬的想法是会害死人的。狗急了还要跳墙呢,兔子急眼也会咬人啊,窃贼一旦无处躲藏,走投无路,势必就会负隅顽抗,垂死挣扎,什么丧尽天良、罪大恶极的坏事都能做出来。抓贼者万一被窃贼伤到,就是想哭也找不到坟头了吧?勿谓言之不预。
我个人认为,平顶山市警方拿出100百万元奖励市民抓贼,不如用这些钱雇佣保安人员、民间反扒人员等来承担这项任务。毕竟抓贼这样的事情还是应该由专业人员去做,才有可能做到万无一失,稳操胜券。诸位,同意我的看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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