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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司法解释出台 医生教师收取回扣属受贿

发布时间:2008年11月25日20:57 | 我来说两句  | 来源:BTV-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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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北京卫视频道BTV1 《北京新闻》】医生“开单提成”,教师“收受回扣”,针对当前一些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领域的商业贿赂犯罪行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法律适用依据。

  根据意见规定,医务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医药产品销售方以各种名义给予的回扣,教师利用教学活动的便利收受回扣等,数额较大的,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处罚。

  需要指出的是,这里所说的回扣既包括金钱和实物,也包括可以用金钱计算数额的财产性利益,如提供装修、含有金额的会员卡、代金券,旅游费用等。

  然而,法律并不禁止亲友之间的正当馈赠行为,《意见》指出,应当结合实际情况综合判断发生财务往来的背景,确实的将借馈赠之名行贿赂之实与正当馈赠划清了界限。

  

(责任编辑:宇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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