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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国家鼓励开发无人海岛 可享有50年使用权

发布时间:2008年12月12日18:02 | 我来说两句  | 来源:《军事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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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军事报道》】减少海域使用审批环节、保障重大用海需求、缩短用海环评时间,在国家扩大内需的大背景下,国家海洋局昨天推出“海十条”,其中包括鼓励外资、个人进行无居民海岛的开发。

  据国家海洋局海域和海岛管理司司长于青松介绍,截至目前,国务院批准了上海洋山港、杭州湾跨海大桥、曹妃甸首钢搬迁等83个建设项目用海,其中71个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用海。“海十条”中明确规定要确保重大工程项目的用海需求,积极推动已批准的涉海工程尽快开工,可分期缴纳海域使用金,可以先开展围填海活动。

  国家海洋局明确表示,单位和个人可以按照规划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并且鼓励外资和社会资金参与无居民海岛的开发利用。于青松说,无居民海岛的所有权属于国家,投资者可享有海岛50年的使用权。

(责任编辑:yuz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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