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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无正当理由 国家公职人员不得拒绝采访

发布时间:2009年02月12日11:35 | 我来说两句  | 来源:黑龙江卫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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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黑龙江卫视 《共度晨光》】新闻出版总署近日发出《关于2009年换发新闻记者证的通知》,从2月25日起,将在全国统一换发报纸、期刊、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新闻机构的新闻记者证。

  新版记者证“注意事项”一页,增加了“各级人民政府应为持本证进行采访的新闻工作者提供便利和必要保障”的内容。

(责任编辑:zhuz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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