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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财政部:非近亲受赠房屋 需缴20%个税

发布时间:2009年06月16日08:01 | 我来说两句  | 来源:山东卫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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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山东卫视 《早新闻》】今后,只有直系亲属间赠与房屋等三种情形可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昨天,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布了“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明确除上述情况外赠与需缴税时的税率为20%,以打击借假赠与逃避个人所得税等问题。

(责任编辑:禾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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