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9年06月16日14:39 | 我来说两句 | 来源:BTV科教
【BTV科教 《法治进行时》】称2岁儿童被注射的狂犬疫苗过期,石某及其父母提起诉讼,请求赔偿各项损失5万余元。今日上午,房山法院审理了该案。
石某的代理人称,2008年5月的一天晚上,不满2岁的石某在院子里玩耍时,被邻居家的狗将左手腕咬伤。
石某的家人带孩子直奔离家最近的房山良乡镇鲁村第二卫生室,并注射了狂犬疫苗。
后来,石某的奶奶带着石某回到东北老家,在老家医院注射第五针时,医生说药已过期两个月,不能用了。“我承认给孩子打过针,但是疫苗不是我们医务室的。”良乡镇鲁村第二卫生室负责人王红说。
王红称当时是春节前,是在石某奶奶不停央求下,她才同意给孩子打针,但是疫苗是家属自己带来的。“被告连事发的时间都说错了,事发是5月,而不是春节前。”石某的代理人反驳道。
看见原告提交的证据,王红承认自己记错了时间。 随后,石某的代理人出示了药盒、处方等证据,但王红都不予认可。此案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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