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搜狐 ChinaRen 17173 焦点房地产 搜狗
搜狐网站搜狐视频

视频:个税新规 与产权无关者接受赠房要纳税

发布时间:2009年06月17日12:57 | 我来说两句  | 来源:搜狐视频

获取Flash播放器 to see this player.

内容介绍:

  【山西卫视 《晨光直播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通知,明确规定三种情况下,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并强调除此以外,受赠者都要交20%的税。

  根据通知,房屋产权无偿赠与的当事双方,免征个人所得税的三种情况包括: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兄弟姐妹;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值得注意的是,除这三种情形外,如果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那么受赠人将按照20%缴纳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 税收政策研究室主任 张学诞:这主要是避免虚假赠与,保证税收应收尽收。

  根据通知,按照20%计征个人所得税时,受赠人应纳税所得额为房屋价值减去相关税费后的余额。如果合同上标明的房屋价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税务机关可依据市场评估价格或采取其他合理方式进行确定。

查看所有评论 >>已有评论

用户:匿名发表:  隐藏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