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再说一下第三个客观的事实,在进入优酷网站当中有大量的广告内容,首先看到首页当中有广告,还有进入搜索页面的广告。我特别强调我以下演示的几个方式,就是因为优酷网站在广告播放的过程当中存在了一种强迫的性质,怎么体现的呢?我先跟大家简单说一下,只要你看这个影片,你必须先看这个广告,你不看这个广告这个影片你先等等,我演示的这些图片都是在播放缓冲之前直接提供和弹出的广告框。包括在播放的过程当中他也会强制性的弹出一些广告框。甚至在我的操作过程当中,暂停、重放或者是关闭过程当中他还会出现广告。
我现在要针对我上述的事实做一个侵权认定与简单的剖析。
首先,在剖析上述事实与法律关系之前,我先对视频分享网站的侵权行为进行一个界定,尤其是大家比较关注的避风港问题,之前很多嘉宾都说过,所谓的条例第23条所说的,我只是说简单内容,权利人发出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真正的免责应该是怎样的呢,所对应的应该是表演者的表演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是否侵犯他人著作权及相关权益并不知情,既不明知也不应知的情况下才不承担责任,上述优酷网站存在的客观事实中已经清晰的展示出,第一,网站的栏目,第二,内容的设置以及多种索引向导的指向和他的广告都能明确的显示出优酷网的侵权是应知的,至少他是放任侵权结果的发生,这种状态是显而易见的。大家对于法律当中的疑惑,我现在给大家解释一下,简单的来说,判断一个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既要根据客观事实,也要根据一个主观状态,优酷网应尽的严格的审查义务就是优酷网的主观意识表现,优酷网作为专业的提供深层次的视频内容的服务提供者来说,应当注意到视频的合法性,通过审查和查询,以确立侵权影片是否涉及了侵权行为,这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的最简单的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的原则,以及民法所要求的过错判断原则。我说了这么多大家应该清晰的有一个概念,优酷网持有的态度是放任呢还是故意。我相信大家已经有了一些基本的认知,我下面讲到的第三点会更清晰的体现出他是一种主观的故意。第三点就是优酷网经营实质与侵权事实,优酷网网站经营事实上是在帮助利用网友上传影片而获取利益,优酷网在经营优酷网的过程当中,鼓励网友向优酷网上传视频文件,优酷网向上网者提供巨大的视频服务,使用网友上传的电影、电视剧等各类食品文件已丰富、充实优酷网站内容,吸引上网者的关注,并增加浏览量,获得经济利益,优酷网的行为系属以消极方式放任或者默许侵害结果的发生,并据此获得经济利益之行为,应当承担共同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