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上百家国内外主流影视制作公司、4A广告公司、广告主以及搜狐、激动、优朋普乐等正版视频播放平台,共同发起中国网络视频反盗版联盟,再一次将优酷等视频分享网站推向了舆论的风口浪尖,对优酷更是发起503起总值高达1亿元的版权诉讼。
虽然被诉讼侵犯版权对优酷而言早已成为“家常便饭”,被一个完整的视频产业链条集体声讨,尤其是反盗版联盟得到了国家版权局、国家广电总局等相关政府部门的支持,着实让优酷措手不及。资本的严冬中,几乎是灭顶之灾的降临,考验的不仅仅是优酷的模式,更是视频网站的方向和命运。作为中国最大盗版网站的优酷,更面临生与死的考验。
中国最大视频盗版网站
面对任何关于盗版指责,优酷都会说盗版内容由网友上传。网友真的会孜孜不倦地将大量没有版权的电影、电视剧完整的上传到优酷上供网友观看么?
在优酷网,有众多上传了海量影视剧内容的ID,其中上传视频内容最多的ID上传的影视剧多达35000部集,这更需要该“用户”不间断上传5年,而优酷成立至今却只有两年时间。利用技术手段伪造大量用户,并通过服务器大批量上传盗版视频内容,以及雇佣工作人员上传盗版视频以充实网站内容,已经是盗版视频网站公开的秘密。
一项不完全的技术统计表明,截止2009年9月12日,优酷中播出时长大于30分钟的视频共4714213个,播出时长20-30分钟的视频共4428521个,其中绝大多数为盗版影视剧。总量高达900余万部集的盗版影视剧上传,这显然不是网友的个人行为。
逃避监管手段多样
盗版视频网站的聪明远不止于此。当下正火的影视剧,只要是没有购买版权,在优酷网上只有周末出现,到周一便被删除,周而复始,因为“周末公证处休息,无法完成事实取证”。
优酷网上最受欢迎的影视剧首先是美剧、日韩剧,总量高达近50万部集,是优酷自称版权内容的10倍以上。国产剧由于出现了高清版的版权内容,在优酷中并不为网民所关注。为了躲避日本和韩国相关机构对其采取维权行动,优酷还屏蔽日本和韩国的IP地址,以避免自己的盗版行为被追究并删除盗版内容。
由于国家广电总局对海外影视剧实行许可政策,优酷网上的美剧和日韩剧绝大多数并没有通过国家广电总局的引进和播放许可,属于不在允许播映范围内的非法视频内容。优酷之所以冒违反国家规定的风险,就是因为美剧、日韩剧才是吸引用户和获得流量的关键。
没有版权,甚至没有引进和播放许可的美剧和日韩剧,在视频从业人士的眼中,“广告投放的角度讲一文不值,却能吸引用户制造出数据来蒙蔽广告主”。优酷以版权为名说服广告主投放在优酷上的广告,除了小部分出现在版权内容之中外,绝大多数出现在盗版甚至违法的内容之中。
优酷没有“避风港”
对于频频应对版权诉讼的优酷来说,“避风港”原则是最大的借口,但是,优酷仿佛并没有真正了解“避风港”。
“避风港”条款最早来自美国1998年制定的《数字千年版权法案》(DMCA法案),最早适用于著作权领域。2006年7月1日,中国《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正式实施,明确规定了中国信息网络传播权领域的“避风港”原则。
中国《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为服务对象提供搜索或者链接服务,在接到权利人的通知书后,根据本条例规定断开与侵权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链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明知或者应知所链接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侵权的,应当承担共同侵权责任。”
根据“避风港”原则,优酷等视频分享网站没有“避风港”。国内的版权意识,尤其是版权人已经投入巨大的精力维护版权之时,但凡是没有获得授权的视频内容出现在视频网站上,便属于盗版行为。优酷对外一直宣称自己在内容监控方面的投入力度和效率,在面对自己明知没有获得授权的内容,却并没有才有效的行动,所以,对于优酷而言,“避风港”并不存在。同时,优酷已经利用盗版内容进行商业运作并获利,“避风港”原则对优酷已不再适用。
优酷此前宣布2009年广告收入过亿,这些收入无疑主要通过盗版视频获取。拥有了如此大规模的收入,优酷没有对版权内容投入多大的热情和资金。如此取舍,法律法规自然无法帮助优酷遮风挡雨。
广告主成盗版从案犯
盗版视频网站已经组成了一个相对完整的链条,网站、广告主、用户,版权人几乎可以忽视,即使是通过盗版获利,也不会轻易向版权人支付版权费用。 优酷的做法比较“超前”。优酷的销售人员会拿着盗版视频向广告主推销,如果销售出去,而且有利可图,便向版权人购买较低等级的内容授权,如果没有销售出去或者无利可图,便对盗版内容视而不见。
广告是视频网站的主要收入来源。在盗版视频网站上投放广告,广告主虽然得到了品牌宣传的机会,但更多的会是麻烦。在盗版视频上投放广告,品牌不可避免地面对诉讼危机。通过盗版视频帮助别人和自己获利,无论自己是否知情,都已成为盗版视频从案犯。
索尼公司已经在内部下达文件,坚决禁止在视频分享网站中投放广告。如果更多的广告主对版权同品牌紧密联系,视频网站将举步维艰。
求变之路艰难
Hulu是另一种视频网站的鼻祖,2007年8月由美国GE/NBC和新闻集团/Fox共同创立,2009年初已经成为美国第三大视频网站,并有了明显的后来居上的趋势,迪士尼已经计划入股Hulu,将ABC的内容独家授权给Hulu,美国四大电视台的另一家CBS,也将展开同Hule的内容授权谈判。
Hulu的模式并不复杂:通过股东策略独家获取内容版权,或者向版权人购买版权,向用户提供合法的版权视频内容,以此为基础销售视频广告或向用户收费。2008年,Hulu在美国市场获得了6500万美元的广告收入,毛利近1200万美元,开始盈利;同年,YouTube的广告收入为1.14亿美元,依然亏损,亏损额度近5亿美元。版权内容的优势,通过两者的对比显而易见。 YouTube为了扭转局面,也开始购买版权内容,但是,版权人一直担心,YouTube是否有能力保护版权内容不被在该网站上被非法上传。
优酷们也开始了这一步征程,不同的是,在影视制作公司看来,虽然优酷购买了一些版权内容,但优酷的行为更像是“洗钱”,将一部分合法化,进而掩饰盗版内容和行为。
优酷的瞒天过海行为,注定只能失败,当越来越多的版权方意识到优酷本意的时候,将毫不犹豫地对其进行诉讼。反盗版联盟的出现,以及这个联盟表露出来的决心和行动,将使优酷面临比创办更加艰难的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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