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中国网络视频反盗版联盟成员之一优朋普乐起诉优酷侵权案在北京海淀法院开庭审理,海淀法院对首批47部优酷侵权作品进行了判决,优酷败诉,被判赔偿优朋普乐总计人民币45万元,并承担所有诉讼费用。
此外涉及可口可乐公司的案件,由于原告优朋普乐增加了其广告代理公司为共同被告,因此该案件正常后延,具体开庭时间未定。
今年9月15日,由激动网、优朋普乐、搜狐视频和华夏视联等4家国内新媒体版权拥有和发行方代表共同发起“中国网络视频反盗版联盟”,在启动仪式上联盟宣布,将对优酷网盗版侵权的503部国内影视剧提请诉讼。
“第一批诉讼牵涉的影视剧共有47部。”作为该联盟的重要发起方之一,优朋普乐CEO助理朱江表示。
值得注意的是,该联盟组建时就表示对优酷网的索赔总额为1亿元,即使是首批47部影视剧的索赔金额也为300万-400万元,这与法院做出45万元的赔偿金形成了巨大反差。对此,朱江表示,这47部影视剧主要以旧片为主,所以能接受45万元的赔偿金。他进一步指出,第二批诉讼牵涉的影视剧数量为242部,且以新片为主,所以预计法院会提高赔偿数额。
业内人士称,从法院的判决情况来看,反盗版联盟的反盗版诉讼取得了开门红,也为盗版视频网站敲响了一记警钟。
对于此次判决,优酷网表示,将继续质疑优朋普乐版权诉讼资格,并会向海淀法院提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