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0年03月17日15:48 | 我来说两句 | 来源:东方卫视
【东方卫视 《看东方》】:《广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以下简称《二审稿》)今天再次提交给广州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二审审议。《二审稿》明确规定:各类医院、妇幼保健院的室内外区域、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少年宫、各类公共交通工具等多个公共场所被列为禁烟范围,在禁烟区域吸烟可处50元罚款;向未成年人和孕妇出售烟草制品的,可处1000元罚款;而旅馆、招待所、度假村等经营场所未设置无烟客房或无烟楼层的,可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警方假扮嫖客突查 男女交易现场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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