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0年04月14日16:03 | 我来说两句 | 来源:江西卫视
【江西卫视 《新闻早报》】国家工商行政总局起草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昨日开始向全社会征求意见。该办法把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开设网店的卖家明确区分为法人和自然人两类,前者在经营网店时,被要求在网页醒目位置公开营业执照等信息,而对于众多以个人身份开设网店的用户,《暂行办法》只称“具备登记注册条件的,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并未强制规定必须办理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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