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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星主播》参赛须知

2010年08月05日10:05

  一:参赛选手须年满18周岁,身高不限、性别不限。

  二:参加本次活动无需交纳报名费用。

  三:参赛选手在参赛过程中必须提供真实、完整的信息,在参赛过程中提交的一切材料,均归节目主办方所有,节目主办方或其授权的第三方有权在合理范围内进行使用和披露。

  四:参赛选手在整个活动过程中应积极配合主办方的各种宣传活动,并按照活动要求规范自己的行为。

  五:主办方有权自主决定参赛选手是否通过比赛选拔或被淘汰。

  六:主办方或其授权的第三方为宣传、推广节目之目的,有权无偿使用参赛者的姓名、肖像、形象、声音、照片和动画,并及于相关衍生产品和服务。

  七:如因参赛选手在参选过程中的个人行为,导致侵犯他人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而产生的一切法律纠纷,由参赛选手自行承担。

  八:参赛选手不得采取任何不正当行为干预选拔进程、操纵或影响选拔结果,不得做出任何有损活动形象的行为,否则,主办方将有权采取措施,包括提出公示、警告、取消该名选手的参选资格。

  九:主办方对参赛选手的相关信息以任何方式所进行的披露,均不构成对参赛选手隐私权的侵犯。

  十:主办方将负责制订选拔的程序和规则,决定选拔的时间和地点,设计选拔的内容和形式。因外界因素影响,主办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上述各事项做出相应的变更。

  十一:参赛选手一旦报名参赛,将视为已经详细了解本《参赛须知》及其法律后果。未经主办方同意不得中途退出比赛,否则参赛选手将承担因其自行退出而给主办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本次节目的全部解释权归属于活动主办方 。

  

(责任编辑:王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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