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0年12月20日17:30 | 我来说两句 (0) |
【BTV北京 《特别关注》】记者昨日从市烟花办获悉,经市政府同意,2011年新增两类禁放点,分别是:依据其它相关规定禁止明火的区域和场所;消防救援难度大的平房密集区,小区停放车辆多、燃放空间狭小的居民小区,人流量、车流量大的大型商、市场等部位、单位和地区。其中,全市禁止明火的区域和场所都禁放,“消防救援难度大的平房密集区”,“小区停放车辆多、燃放空间狭小的居民小区”,“人流量、车流量大的大型商、市场等部位、单位和地区”由各区县人民政府根据维护正常工作、生活秩序的要求,确定和公布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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