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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解放思想=为所欲为?公权力如何为民服务

发布时间:2008年04月17日10:26 | 我来说两句  | 来源:广西卫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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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广西卫视《资讯晨报》】在4月14日召开的昆明市“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科学发展”大讨论动员会上,云南省委常委、昆明市委书记仇和动员大家要把握发展大势,拿出思想领先的超凡智慧、改革当先的果敢气魄、开放抢先的战略眼光、率先发展的非凡胆识,全力推动昆明的新发展。仇和还特别提到,要冲破“准我干我才干”、“唯上”、“唯书”的僵化思想,树立“没有明令禁止都可以想、可以干”,不断创新求变的求索作风。

  然而,对于公职人员而言,提倡思想解放、行动积极,并非就可为所欲为。现在,我们正在努力建设法治社会,“依法治国”是我们的既定方略,利用十年时间打造“法治政府”是国务院提出的目标。建设法治社会,我们应坚持这样的理念:“公权力法无明文规定即禁止,公民权利法无明文禁止即自由”。公职人员解放思想,积极行动,绝对不是将束缚于权力上的链条解下来,权力不再受到约束,而是要求他们在法律范围内能更积极有为,能利用权力更有力地造福于民。

  在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下,规定有家属是拆迁户的公务员必须做通拆迁户的思想,否则将要受到处罚,这不是解放思想;为了达到城市整洁,方便城市的管理,在法律没有授权的情形下,禁止小商贩摆摊,禁止摩托车、人力三轮车上路行使,这不是解放思想。  

(责任编辑:禾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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