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8年04月25日08:30 | 我来说两句 | 来源:山东卫视
【山东卫视《早新闻》】东航飞行员辞职遭遇航空公司天价索赔一案,24日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终审宣判。据中央电视台报道,法庭二审判郑志宏赔偿133万多元,退还相关费用7万。
昆明市中院认为:《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因此郑志宏不构成违约。航空公司培训要制订培训大纲、明确培训对象、目标、学时要求等,并经管理局批准。法院认为:郑志宏成为机长前的飞行时间1529.38小时,是航空公司载客营运的航班飞行时间,不能认定为培训时间,应是履职飞行时间。
郑志宏对判决表示满意,认为这是一个“双赢”的结果,对类似案件有“范本”作用。自己仍将继续从事热爱的飞行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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