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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拉萨3.14事件部分犯罪嫌疑人表示悔过自新

发布时间:2008年04月28日20:13 | 我来说两句  | 来源:东方卫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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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东方卫视《新闻联播》】“怪我是非不分,做了有害国家、有害社会的事情。”提起自己的打砸抢暴力犯罪行为,今年19岁的贡桑拉姆悔恨的泪流不止。她说,本来家里的日子一年比一年好过,自己出来打工收入也越来越多,一时糊涂,做了令自己十分后悔的事。

  在押犯罪嫌疑人贡桑拉姆,是拉萨市曲水县茶巴拉乡人。她于2005年初中毕业后,一直在拉萨打工,月薪在800元左右。半年前,她成为拉萨林廓北路温州商贸城一家服装店的销售员,每月能挣1000多元。

  在拉萨“3·14”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中,贡桑拉姆因涉嫌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抢劫,被公安机关依法收审,在押期间,经过教育,贡桑拉姆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有了深刻的认识,主动交待了犯罪事实,并表示一定要深刻反省,悔过自新。

  

(责任编辑:李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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