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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刑法拟规定非法泄露个人信息最高判刑3年

发布时间:2008年08月27日11:46 | 我来说两句  | 来源:BTV-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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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北京电视台 BTV-5 《首都经济报道》】为期5天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25日在人民大会堂开幕。当天上午举行的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了循环经济法草案、食品安全法草案、刑法修正案(七)草案、保险法修订草案、专利法修正草案等法律案和有关议案的说明。

  在现实生活中,一些国家机关和电信、金融等单位的工作人员,将在履行公务或提供服务活动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非法泄露。

  修改内容:刑法修正案(七)草案增加条款规定:“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窃取、收买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信息,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责任编辑:禾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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