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8年09月06日14:27 | 我来说两句 | 来源:BTV-1
【北京电视台 BTV-1 《特别关注》】北京首例因货物超高撞桥而被追究刑责的司机张念冬,昨天在朝阳法院接受宣判,他因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获刑一年半。
今年5月,张念东驾驶货车行至东三环主路华威桥南人行过街天桥时,他明知车上所载货物超过规定高度,仍欲驾车通过,致使所载货物撞击过街天桥,导致过街天桥主梁断裂,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近50万元。
法院认为,张念东的行为导致公共交通设施被损坏,造成严重后果,构成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应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鉴于张念东自动投案,当庭自愿认罪,系自首,故对其减轻处罚。
宣判后,张念东表示后悔,称未想到会造成如此后果,“感觉很冤”。对于是否上诉,他表示考虑后再作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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