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身高、体重等生理条件的做法在我们身边正大行其道,远的不说,最近就发生了几单。国家司法部日前推出最新规定,今年包括重庆在内的西南8省市的男考生填报司法院校,身高要在1.68米以上,其他省份的男考生,身高要在1.70米以上。
这股风已经括到小学了,话说广州某小学的“三好学生”评选中,据说有50多名学生因为“偏胖”、“偏瘦”而没有资格参评。
按照这间小学的解释,这些学生落选依据是关于学生体质标准的一项规定,这一规定中,学生身高体重是否“达标”,要占整个评价标准的60%。如此看来,不仅“偏胖”、“偏瘦”不能评“三好”,“偏矮”或“偏高”也悬得很,没准(说不定)什么时候也没资格参评了。
这种“标准化生产”令我想起出口蔬果的要求:一袋蔬菜,菜梗、菜叶要长度相当;一筐脐橙,“腰围”也要大致相仿。哦,原来“三好学生”也能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呀?说不定评“三好”标准进一步细化以后会是这样的规格:各科成绩在85分以上,一学期做几件好人好事,身高几何、体重几许、双眼皮、大眼睛,相貌周正。
哗,这样评“三好”多简单哪,老师不用费心评选、权衡,将学生一个个往标准里套就行了,管你学生怎么想呢?管你幼小心灵会不会受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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