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8年11月10日16:00 | 我来说两句 | 来源:BTV-1
【北京卫视频道BTV1 《特别关注》】因美廉美超市将谷建芬作曲的《烛光里的妈妈》作为背景音乐在超市里播放,为此,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将北京美廉美连锁商业有限公司以侵犯著作权为由告上海淀法院。据悉,此案涉及经营场所背景音乐使用性质的认定和赔偿标准的确定等问题,是音著协首次对超市提起的诉讼案件。
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两位代理人出庭参加了诉讼,向法院提供了现场公证录音、权属证明等证据,以证实美廉美金顶街超市存在侵权行为。
今年4月,中国音乐著作协会申请由公证处人员在美廉美金顶街超市对该超市播放的背景音乐进行录音,其中就包括这首谷建芬作曲的《烛光里的妈妈》。音著协诉称,该协会是经国家版权局批准成立的音乐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依法代表音乐著作权人行使权利,而美廉美超市未经许可,未交纳著作权使用费,公开使用其管理的音乐作品作为经营场所的背景音乐,应属侵权。
庭上,美廉美的代理人首先对这段录音证据表示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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