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8年12月13日19:37 | 我来说两句 | 来源:东方卫视
【东方卫视 《东方新闻》】前台湾当局领导人陈水扁十二日被提起公诉后,晚间移审台北地方法院。法院合议庭经四个多小时审理,于十三日凌晨一时裁定陈水扁当庭释放,但限制出境、出海、住居。
合议庭结束了对陈水扁为期三十二天的羁押。同时,法官要求陈水扁获释后不得挟群众之力拒不到庭,也希望他克制自己的言论。
就陈水扁等人涉及“国务机要费”案、龙潭购地案、南港展览馆案及洗钱案等四案,台湾检察机构十二日侦查终结,将陈水扁、吴淑珍等十四人分别依“贪污治罪条例”、伪造文书、违反“洗钱防制法”等罪名起诉。
公诉检方认为,陈水扁涉犯最轻本刑五年以上重罪,且掌握其他证人相关不法事证,可能影响其他证人日后证言,也可能影响日后有裁判上一罪的犯罪事实调查,况且陈水扁所犯的犯罪所得金额庞大、恶性重大,符合串证、重罪等羁押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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