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9年04月02日21:00 | 我来说两句 | 来源:辽宁都市频道
【辽宁都市频道 《新闻正前方》】2009年3月4日晚,袁先生驾驶的“凯迪拉克”在江西昌樟高速公路与一辆大货车发生追尾事故。然而,车上的6个安全气囊一个都没有弹出。事故导致车主鼻梁受伤,花去医疗费用989.89元。
车主认为,除了厂家和经销商外,作为产品代言人的刘翔也应该承担责任,必要时,他会追加刘翔为被告。有关法学专家指出,名人、明星代言产品广告,应成为独立的责任主体。袁先生的理由是,在挑选车辆过程中,刘翔代言的凯迪拉克广告给了他很大的影响,否则他也不会很快就决定购买凯迪拉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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