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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财政部发金融机构高管降薪令 缩小收入差距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0日18:38 | 我来说两句  | 来源:BTV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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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BTV北京 《新闻晚高峰》】国有金融机构2008年度高管人员薪酬(指税前薪酬,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社会保险、各项福利等,下同)不高于2007年度薪酬的90%。

  在此基础上,2008年度业绩下降的国有金融机构,高管人员薪酬再下调10%。对于2008年经营业绩降幅较大的,高管人员薪酬降幅还应增加。对于2007年度高管人员薪酬明显高于同业平均水平的,应主动加大调整力度,逐步缩小与同业平均水平的差距。

  9日,财政部的“9折限薪令”和国家统计局的2008年国内薪酬统计结果同时发布。统计结果显示,2008年中国收入最高的前两个行业分别是平均年薪17万元的证券业,和8.76万元的其他金融活动业,分别达到全国平均水平的5.9倍和3倍。

  该统计结果发布的当天傍晚,财政部网站发布通知“规范国有金融机构高管人员薪酬分配秩序”,明确国有金融机构高管2008年的薪酬水平以其2007年薪酬90%的原则封顶,而对于业绩下降和明显高于同业平均水平的企业高管,还需进一步降薪。这是继财政部于2月份下发管理办法,规定国有金融企业负责人最高年薪为税前收入280万元人民币之后,我国再次出台政策规范国有金融企业高管人员薪酬。

  

(责任编辑:宇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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