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9年05月14日11:28 | 我来说两句 | 来源:江西卫视
【江西卫视 《新闻早报》】今后,消费者如果发现医疗器械广告中出现“无效退款”、“无毒副作用”等词语时,就可向有关部门举报,识别是否为虚假宣传和违法广告。昨天,国家工商总局等3部门发布新的《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发布标准》,将于5月20日起施行,标准规定了医疗器械广告禁止出现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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