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9年06月17日11:00 | 我来说两句 | 来源:BTV北京
【BTV北京 《北京您早》】有车的朋友都知道,车险中有一个“第三者险”,不少在路上发生的事故都能得到“第三者险”的赔偿。
不过下面这个案例就有点特殊了,北京的孙女士出了事故却遭到保险公司拒赔,为什么呢?
孙女士名下有两辆别克车。今年一月,她去外地出差,两名司机分别开着两辆车一前一后行驶至京福高速时,后车撞上前方轿车的尾部,造成两车受损。经交通队认定,后车负全责。事发后,孙女士向车辆所投保的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理赔,保险公司却只对后车进行了赔付,孙女士被追尾的前车却遭到了拒赔。
保险公司代理人说,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受害人”是指因被保险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遭受人身或者财产损失的人,但不包括被保险车辆本车车上人员和被保险人,“第三者”同样也明确约定不包括这两类人。
因此,孙女士作为涉案车辆的被保险人,根本不在保险责任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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