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9年09月05日13:57 | 我来说两句 | 来源:BTV科教
【BTV科教 《法治进行时》】因强迫他人收购莴笋并强行收取车位费、带车费、租秤费,9月3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判决40岁祈宝增犯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罚金4000元;32岁的丁泉被判有期徒刑6年,罚金2000元。
宣判后,祁宝增的情绪非常激动,表示不服判决要上诉,并坚持称:“我没有罪”。
2008年初3月间,祁宝增伙同丁泉在朝阳区十八里店乡大洋路市场内,控制莴笋经营,以驱赶商户、扰乱正常经营等威胁手段多次强迫其他商户从其处以高于同类市场的价格收购莴笋。
警方假扮嫖客突查 男女交易现场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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