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0年12月17日11:05 | 我来说两句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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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兴和县公安局决定对居住在北京的于女士取保候审,原由是其“证据不符逮捕条件”。 此前,陕西某公司涉嫌非法出售增值税票,公司法人代表于女士被内蒙古警方网上“追逃”。12月10日,于女士被大兴警方从家中带走,并被内蒙古警方带回兴和县调查。其家人否认于女士涉案,怀疑其丢失的身份证被人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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